餐馆转让合同范文,饭店转让协议怎么写?

餐馆转让合同范文


1、餐馆转让合同范文


饭店餐厅餐馆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3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2、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3、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4、乙方在年月日前1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3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5、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1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6、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7、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8、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
9、本合同1式3份,3方各执1份,自3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附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
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1切设施清单。
3、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扩展资料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1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1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1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1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中文名合同外文名contract别名契约应用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国家法律合同表述(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1致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注
1、上述是关于合同的传统界定,所关注的是合同的行为侧面,现代的学说则倾向于从过程的侧面把握合同,认为合同是1种从合同缔结前的阶段到履行完毕后的1个连续的过程。注
2、《合同法》中第43条关于合同缔结过程中的保密义务规定和第42条的缔结过失责任规定以及第92条关于合同终了后的义务规定等等如果借助合同过程论则可以获得较好的说明。
3、《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1种合意,依此合意,1人或数人对于其他1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4、《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5、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1个允诺或1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合同分类学理上合同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2)
1、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民法上的民事合同、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际合同等。
2、狭义合同指指1切民事合同。作为狭义概念的民事合同包括财产合同和身份合同。上述财产合同又包括债权合同(即下述的“最狭义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上述身份合同又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2款)。
3、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全部是债权合同。这15种有名合同分别是:(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注制定《合同法》之时,中国的《物权法》尚未制定,故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当时仅停留在学术探讨阶段。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留置合同、探矿权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包合同等物权性质的合同在没有特别法规范的情况下仍然适用合同法总则或类推适用合同法相关分则。法律特征(3)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1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1种民事法律行为。与协议的区别(4)
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1致而达成的1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1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1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1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1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2、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3、合同或协议1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1份,如有第3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3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4、合同或协议1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与合意的关系(5)
1、不是所有的合同或其内容都经由合意。如,附随义务作为合同的内容即未经当事人约定。再如,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也未经当事人合意。再如,合同只要就其最低限度的内容达成合意即可,其他内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
61、
62、63条等等规定确定。
2、不是所有合意都能作为合同。如,情人间约定的约定,朋友之间1起吃饭的约定等等。因此,“合同”=“合意”只是1个粗略的界定,并没有全面准确揭示合同概念的内涵。与契约的关系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1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契约。合同是双方或者3方以上当事人基于方向并行的意思表示1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合伙合同。我国现行法律不再作这样的区分,把2者统称为合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合同。



2、饭店转让协议怎么写?


饭店餐厅餐馆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3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2、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3、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4、乙方在年月日前1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3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5、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1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6、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7、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8、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
9、本合同1式3份,3方各执1份,自3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附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
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1切设施清单。
3、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扩展资料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1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1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1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1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中文名合同外文名contract别名契约应用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国家法律合同表述(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1致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注
1、上述是关于合同的传统界定,所关注的是合同的行为侧面,现代的学说则倾向于从过程的侧面把握合同,认为合同是1种从合同缔结前的阶段到履行完毕后的1个连续的过程。注
2、《合同法》中第43条关于合同缔结过程中的保密义务规定和第42条的缔结过失责任规定以及第92条关于合同终了后的义务规定等等如果借助合同过程论则可以获得较好的说明。
3、《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1种合意,依此合意,1人或数人对于其他1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4、《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5、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1个允诺或1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合同分类学理上合同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2)
1、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民法上的民事合同、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际合同等。
2、狭义合同指指1切民事合同。作为狭义概念的民事合同包括财产合同和身份合同。上述财产合同又包括债权合同(即下述的“最狭义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上述身份合同又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2款)。
3、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全部是债权合同。这15种有名合同分别是:(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注制定《合同法》之时,中国的《物权法》尚未制定,故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当时仅停留在学术探讨阶段。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留置合同、探矿权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包合同等物权性质的合同在没有特别法规范的情况下仍然适用合同法总则或类推适用合同法相关分则。法律特征(3)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1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1种民事法律行为。与协议的区别(4)
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1致而达成的1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1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1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1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1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2、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3、合同或协议1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1份,如有第3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3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4、合同或协议1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与合意的关系(5)
1、不是所有的合同或其内容都经由合意。如,附随义务作为合同的内容即未经当事人约定。再如,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也未经当事人合意。再如,合同只要就其最低限度的内容达成合意即可,其他内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
61、
62、63条等等规定确定。
2、不是所有合意都能作为合同。如,情人间约定的约定,朋友之间1起吃饭的约定等等。因此,“合同”=“合意”只是1个粗略的界定,并没有全面准确揭示合同概念的内涵。与契约的关系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1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契约。合同是双方或者3方以上当事人基于方向并行的意思表示1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合伙合同。我国现行法律不再作这样的区分,把2者统称为合同。



3、如何撰写餐厅股权转让协议


撰写餐厅股权转让协议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被转让方的名称等信息;其次,写明转让价格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清楚受让方于何时参与餐厅的经营范围;写明股权转让费的付款方式以及相关违约责任;最后,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7十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餐厅只签署转让协议,能否办理营业执照


你可以让之前的餐厅的所有证件转让给你。重新办理1定要把之前的证件统统注销,让转让方直接把证件1起转给你会方便很多了。



5、餐馆转让合同范文


饭店餐厅餐馆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3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2、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3、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4、乙方在年月日前1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3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5、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1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6、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7、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8、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
9、本合同1式3份,3方各执1份,自3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附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
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1切设施清单。
3、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扩展资料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1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1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1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1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中文名合同外文名contract别名契约应用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国家法律合同表述(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1致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注
1、上述是关于合同的传统界定,所关注的是合同的行为侧面,现代的学说则倾向于从过程的侧面把握合同,认为合同是1种从合同缔结前的阶段到履行完毕后的1个连续的过程。注
2、《合同法》中第43条关于合同缔结过程中的保密义务规定和第42条的缔结过失责任规定以及第92条关于合同终了后的义务规定等等如果借助合同过程论则可以获得较好的说明。
3、《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1种合意,依此合意,1人或数人对于其他1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4、《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5、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1个允诺或1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合同分类学理上合同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2)
1、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民法上的民事合同、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际合同等。
2、狭义合同指指1切民事合同。作为狭义概念的民事合同包括财产合同和身份合同。上述财产合同又包括债权合同(即下述的“最狭义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上述身份合同又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2款)。
3、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全部是债权合同。这15种有名合同分别是:(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注制定《合同法》之时,中国的《物权法》尚未制定,故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当时仅停留在学术探讨阶段。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留置合同、探矿权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包合同等物权性质的合同在没有特别法规范的情况下仍然适用合同法总则或类推适用合同法相关分则。法律特征(3)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1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1种民事法律行为。与协议的区别(4)
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1致而达成的1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1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1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1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1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2、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3、合同或协议1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1份,如有第3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3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4、合同或协议1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与合意的关系(5)
1、不是所有的合同或其内容都经由合意。如,附随义务作为合同的内容即未经当事人约定。再如,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也未经当事人合意。再如,合同只要就其最低限度的内容达成合意即可,其他内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
61、
62、63条等等规定确定。
2、不是所有合意都能作为合同。如,情人间约定的约定,朋友之间1起吃饭的约定等等。因此,“合同”=“合意”只是1个粗略的界定,并没有全面准确揭示合同概念的内涵。与契约的关系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1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契约。合同是双方或者3方以上当事人基于方向并行的意思表示1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合伙合同。我国现行法律不再作这样的区分,把2者统称为合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合同。



6、餐馆转让合同范文


饭店餐厅餐馆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3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2、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3、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4、乙方在年月日前1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3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5、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1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6、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7、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8、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
9、本合同1式3份,3方各执1份,自3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附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
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1切设施清单。
3、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扩展资料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1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1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1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1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中文名合同外文名contract别名契约应用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国家法律合同表述(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1致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注
1、上述是关于合同的传统界定,所关注的是合同的行为侧面,现代的学说则倾向于从过程的侧面把握合同,认为合同是1种从合同缔结前的阶段到履行完毕后的1个连续的过程。注
2、《合同法》中第43条关于合同缔结过程中的保密义务规定和第42条的缔结过失责任规定以及第92条关于合同终了后的义务规定等等如果借助合同过程论则可以获得较好的说明。
3、《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1种合意,依此合意,1人或数人对于其他1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4、《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5、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1个允诺或1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合同分类学理上合同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2)
1、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民法上的民事合同、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际合同等。
2、狭义合同指指1切民事合同。作为狭义概念的民事合同包括财产合同和身份合同。上述财产合同又包括债权合同(即下述的“最狭义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上述身份合同又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2款)。
3、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全部是债权合同。这15种有名合同分别是:(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注制定《合同法》之时,中国的《物权法》尚未制定,故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当时仅停留在学术探讨阶段。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留置合同、探矿权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包合同等物权性质的合同在没有特别法规范的情况下仍然适用合同法总则或类推适用合同法相关分则。法律特征(3)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1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1种民事法律行为。与协议的区别(4)
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1致而达成的1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1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1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1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1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2、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3、合同或协议1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1份,如有第3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3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4、合同或协议1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与合意的关系(5)
1、不是所有的合同或其内容都经由合意。如,附随义务作为合同的内容即未经当事人约定。再如,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也未经当事人合意。再如,合同只要就其最低限度的内容达成合意即可,其他内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
61、
62、63条等等规定确定。
2、不是所有合意都能作为合同。如,情人间约定的约定,朋友之间1起吃饭的约定等等。因此,“合同”=“合意”只是1个粗略的界定,并没有全面准确揭示合同概念的内涵。与契约的关系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1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契约。合同是双方或者3方以上当事人基于方向并行的意思表示1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合伙合同。我国现行法律不再作这样的区分,把2者统称为合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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